RoHS检测服务简介
RoHS指令即欧盟第2002/95/EC号《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目标是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的使用,以促进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再生及Zui终处理,保障人类的健康。RoHS指令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的六种有害物质的含量制定了限值要求。指令同时还要求成员国应对违反各国根据本指令制定的国内法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本次修订的生效日期是2019年7月22日。
十项限用物质:
铅(Pb)、汞(Hg)、六价铬(Cr(VI))、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Pb)、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Pb)、镉(Cd)、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多溴二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PBDEs)、多溴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PBDEs)。
各国RoHS限值要求:
新版RoHS指令:新版RoHS指令(EU)2015/863
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
RoHS2.0的变化:
◆ 纳入欧盟CE标志要求,其管辖下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符合低电压(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ErP)和RoHS2.0的指令要求,才能粘贴CE标志,出具符合性声明;
◆ 另外,RoHS2.0同时还要求制造商出具支撑性技术文档,并保留10年;
◆ 管控产品的范围扩大为:第8类医疗设备和第9类监控设备,第11类其它电子电气设备。
◆ 增加了四种候选物质,将来可能进入限用目录(HBCDD 六溴环十二烷、DEHP 邻苯二甲酸(2-乙基乙基)酯、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B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 2015年6月4日,确定增加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0.1%;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0.1%;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RoHS2.0指令的范围延伸到了所有电子电气设备(EEE),EEE应用扩展的时间表如下:
◆ 2014年7月22日——医疗器械和监控仪器
◆ 2016年7月22日——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 2017年7月22日——工业监控设备
◆ 2019年7月22日——原RoHS指令范围外的电子电气设备
◆ 2021年7月22日——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