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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暖器出口政策及相关知识介绍
电暖器出口政策及相关知识电暖器全称是电气取暖器(电气空间加热器),是一种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产品,其工作原理是以电发热管为发热元件,通过对空气的加热对流来实现取暖。关于电暖器出口,企业应做到规范申报,并关注进口国家的技术要求和常见质量风险点。下面,我们为您讲解电暖器出口政策及相关知识。

一、出口规范申报要求在进行电暖器等产品出口时,企业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进行申报。在申报时,需注意按工作原理、材质分别归入不同税号,适用不同的规范申报要求。电暖器的规范申报要求如下:1.出口归类:电暖器按照工作方式不同,可以归入涉及税号:85162920(辐射式空间加热器)、85162931(风扇式对流空间加热器)、85162932(充液式对流空间加热器)、85162939(其他对流式空间加热器)、85162990(电气空间加热器)。2.规范申报要素:在申报时,企业需提供产品的一系列详细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型号、用途、工作方式等。电暖器分几种工作方式,商品名称前缀一定要体现具体工作方式,如:风扇式、充液式或其他具体方式。二、需符合进口国家技术要求不同国家对进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可能会有差异。出口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贸易国的各项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熟知相关检测标准,对产品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确保出口产品符合相关进口国的技术要求。1.出口欧盟的技术要求:电暖器作为家电产品的一种,出口欧盟时需要做CE认证。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同时,CE认证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电暖器产品CE认证涉及的安全和电磁兼容EMC检测标准有:安全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一般要求及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电磁兼容标准(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骚扰要求及抗干扰要求)以及电磁兼容谐波电流发射限值及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值等。另外,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源插头应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连接用带软线的不可拆线双极扁平插头规范”的要求。2.出口北美地区的技术要求:电暖器出口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需要取得的认证包括FCC认证和UL认证。其中,FCC为强制性认证,UL为非强制性认证。所有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进行FCC认证,FCC认证主要关注产品的电磁兼容EMC指标。电暖器产品FCC认证涉及的电磁兼容标准为47CFR part 15B(针对电子设备的射频干扰辐射和辐射控制的要求)。UL认证是美国安全实验室对产品进行的安全认证,适用于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工业设备等,主要针对产品安全性能和符合性进行测试和认证。UL认证是进入北美市场的通行证之一,电暖器产品UL认证涉及的标准为UL1278(可移动的挂墙式或吊顶式室内电暖器的安全标准)。三、常见质量安全风险点由于电暖器是一种能快速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电器,具有功率高、易产生高温等特点,存在触电、烫伤甚至引发火灾等隐患。近年来,欧盟地区及美国通报的电暖器常见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器具缺少过热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器具在使用中达到过高的温度,可能导致使用者被烧伤或引发火灾;非金属材料耐热性不足,可能发生变形或熔化,从而导致带电部件变为易触及,使用者可能遭到电击;电源线和插头等元件的规格无法承受相应的载流要求,可能达到过高的温度,导致使用者被烧伤或引发火灾。企业应事先了解清楚各项通关要求和国外产品准入要求,做好产品质量把关,并配合海关日常监管和现场查验,这将有助于顺利开展相关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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