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一、认证申请与受理
1.1 申请者应按照中国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要求,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1.2 认证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进行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审核,确定是否受理认证申请。
1.3 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认证机构应与申请者签订认证合同,明确认证的具体产品、检测标准和认证要求等。
二、产品检测
2.1 认证机构应按照中国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要求,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应由经过中国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和信誉。
2.2 检测应依据相应的检测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认证机构应要求申请者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检测报告。
三、现场检查
3.1 对于已经通过产品检测的申请者,认证机构应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应包括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检查。
3.2 现场检查应按照中国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要求进行,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3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认证机构应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现场检查报告。
四、审核与批准
4.1 认证机构应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和检测报告进行综合审核,评估申请者是否符合中国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要求。
4.2 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者,认证机构应颁发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告。
五、认证后监督
5.1 认证机构应对获得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持续监督。
5.2 监督应按照中国绿色产品认证体系要求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5.3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认证机构应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六、认证证书与标志管理
6.1 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应由认证机构颁发,并明确产品的种类、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6.2 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可以在产品说明书、包装物、广告等宣传材料上使用中国绿色产品标志。
6.3 认证机构应对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滥用和冒用现象的发生。